要地方分擔租金補貼 劉世芳:因新財劃法「中央財源減少、地方增加」

要地方分擔租金補貼 劉世芳:因新財劃法「中央財源減少、地方增加」 | 華視新聞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近日發函六都政府,表示租金補貼將調整財務分擔方式,地方需自籌10%至40%不等比例經費。此舉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8)日回應,因立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中央政府財源減少、地方收入增加,所以才會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在籌編上面做部分的負擔。

劉世芳表示,今年三月立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因此收到行政院主計處來函,明年在編制預算、概算時,要依新的《財劃法》重新考慮不同的籌編比例原則。劉世芳指出,有五都的相關單位要求國土署出具公文,是否要調整租金補貼中地方政府籌編的比例,因此內政部才會發函給六都地方政府。

劉世芳說,從2025年開始,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在租金補貼上合作的非常好,申請租金補貼都是由地方政府來審查,然後由中央政府的住宅基金來做直接撥付,而行政院在住宅基金裡支付大約153億元,「我們希望地方政府可以按照《財劃法》修正後所獲得的預算,能夠在籌編上面做部分的負擔」。

劉世芳指出,地方政府負擔租金補貼的比例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定案,現在仍然是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持續討論中。她表示,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照顧年輕人的租金補貼政策都沒有改變,但是因為新的《財劃法》,中央的收入確實是減少的,地方的收入是增加的,因此內政部希望各縣市政府可以就地方政府所多出來的財源,支持租金補貼政策。

而針對在野立委表示並沒有刪除租金補貼預算,劉世芳說明,住宅政策在地方制度法裡,本來就是地方也要負擔一部分,只是在2021年開始,因為中央政府財稅收入創新高,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才提出由中央全額負擔,「因為新的《財劃法》中央政府的收入減少,所以希望未來地方政府籌編預概算的時候,可以納為他們地方政府支付的原則,都是合法合規。」

劉世芳強調,現在都是由住宅基金來支付租金補貼,而住宅基金是由行政院撥補給內政部,因此若行政院沒有經費,那麼撥補到住宅基金的經費當然就會減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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