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今(7)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家園及公共設施、道路及交通等,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颱風「丹娜絲」7月初席捲中南部,接著又遇到西南氣流帶來強降雨,造成中南部地區嚴重災損。行政院今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將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以分期編列特別預算之方式支應,分別由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環境部、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地方政府負責執行。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明定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條例涵蓋致災地區包括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等,有因此致災的地區請主管機關工程會能依照實際認定給予納入災區,依法辦理。本特別條例也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經濟上的弱勢族群的房屋修繕,政府會全額支持,以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
卓榮泰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工程會等相關部會能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協助地方政府與民眾早日重建家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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