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出席核三重啟公投發表會,提出可往地表下挖3到5公里,用深孔處置技術處置核廢料,但這樣的深度被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質疑,高度堪比一座玉山,根本不可行。事實上,芬蘭有透過深埋地底450公尺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但這深度跟黃國昌提出的3到5公里差距很大,這種技術能否在台灣落實運用,專家有不同意見。
深孔處置技術事實上在芬蘭早有利用,在深達420公尺總長42公里的地下隧道,存放超過5500公噸的核廢料,並在地窖出入口以鋼筋混凝土封死,讓核廢料就此永久封存,只是這回黃國昌主張的是從地面鑽孔到5公里處,以地面至3公里深度為封塞區,3至5公里的結晶岩層為處置區,放入高階廢棄物,與芬蘭的420公尺差距很大。
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陳炳煇說:「5公里左右,就我們現在地層的了解,應該都是屬於熔岩帶,基本上是溫度很高的地方,不太可能可以放這些核廢料,要的話,應該就是幾百公尺,穩定的岩層,最好是花崗石。」
前台電核四廠廠長王伯輝說:「不敢講說挖幾公里,挖深一點絕對沒問題,最主要是地質,地質不能是鬆散的海灘地質,那沒有用。」到底核廢料能不能放進,地底5公里處專家看法不一,但共識都是得對地質評估,有充分研究才能做出準確判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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