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綠能弊案收賄2千萬 前議長沈宗隆一審判3年6月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涉嫌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並協助向雲林縣政府取得許可公文,案件經過兩年多審理,雲林地方法院25號宣判,因為沈宗隆在偵查和審理時都坦承犯罪,而且繳回2000萬元不法所得,原本最低7年的刑期,他只被判了3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沈宗隆也親自出庭聽判,聽到刑度只有一半,他認為審判結果很公道,是否上訴,將和律師討論。

國民黨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在2023年捲入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案,經過兩年多審理,雲林地方法院一審25日宣判,判處沈宗隆3年半、褫奪公權8年。

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說:「我認為是,還很公道,至於說我是不是耍上訴,我可能要跟律師再研討。」他親自來聽判決,鬆了一口氣,因為他犯下的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最低刑期是7年,卻只被判了3年6個月。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說:「他涉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本身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名,他在偵查中和審理中都坦承犯行,也繳回犯罪所得,本身就符合發動減刑的條款。」

沈宗隆說,他會坦然面對司法,還跟記者開玩笑,如果被關了不要忘記給他寄菜,而同樣涉案的縣議員王又民,因始終否認收賄,被重判9年6月,他說,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說:「我們表示遺憾,我們也予以尊重,我們要收到判決文之後,再來做所謂的上訴的準備。」

回顧案件,達德能源公司2019年起在雲林縣推動風力發電工程,一度受到地方反彈,為了加速取得相關執照,拉攏沈宗隆和王又民,分別行賄各2000萬和225萬元,雲林縣民政處說,議員犯貪汙罪要判決確定後,才會由內政部予以解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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