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孟涵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28)日在台北地院法庭上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出庭時「作偽證」,並曾受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協調會、陳情案跟研議案。對此,林欽榮今(29)日透過聲明駁斥,絕無接受應曉薇陳情、協調。
台北地方法院昨(28)日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出庭時指控,林欽榮在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委會主委任內,曾受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協調會、陳情案跟研議案,並表示「林欽榮在這個法庭,做了偽證」。
對此林欽榮今(29)日透過高雄市政府發聲明回應,表示從未接受應曉薇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或協調,於2018年6月至8月期間,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均可提出意見。
因此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之後由林欽榮主持主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經各委員表示意見後,大會不接受京華城公司陳情意見,維持原本決議。
另外,針對柯文哲指出,台北市公務員均稱容積獎勵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出庭證稱「關於容積獎勵應受都市計畫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這項證詞與內政部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的意見相同。
林欽榮於法庭證稱,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畫法各該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既已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以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不應逾越該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即採用都市計畫法24條程序)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林欽榮表示上述證稱,與內政部於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對此林欽榮認為,柯文哲指稱他作偽證,才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