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電纜屢遭破壞!行政院今拍板海纜七法 最重可判7年沒收船隻

海底電纜屢遭破壞!行政院今拍板海纜七法 最重可判7年沒收船隻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片)

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近年屢傳出台灣周邊海底電纜發生斷裂或故障事件,而行政院今(18)日通過強化防護我國海底纜線七部法案修正,函請立法院審議,盼能建立一套更完整的海纜及相關基礎設施保護體系,有效遏止惡意破壞及違規行為。

行政院表示,台灣高度依賴海底通訊、電力及能源管線等基礎設施,支撐國家數位經濟及民生運作的命脈,然而近年接連發生海纜遭不法侵害或船舶違規破壞事件,不僅衝擊我國對外及離島間通信,亦可能危及能源輸送與民生供應,甚至影響國家安全。

為全面強化法制保護作為、確保基礎設施安全,行政院以包裹立法方式統籌提出跨部會七部法律修正,完成包括「電信管理法」、「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自來水法」、「氣象法」、「商港法」及「船舶法」修法草案。本次修法將過往沒考慮到的自來水、天然氣等海底管線都列入保護,罰則比照電信管理法。將各類海纜、自來水及天然氣管線皆納入保護,竊取、毀壞海纜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也增訂沒入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等犯罪工具的規範。

行政院強調,此次修法將建立一套更完整的海纜及相關基礎設施保護體系,不僅能有效遏止惡意破壞及違規行為,並能降低國家通訊、能源、民生與航運安全的風險,確保台灣對外連結及社會運作之穩定。而海纜七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並函送立法院審議,已排入優先法案,續請交通部、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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