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租車位」偷拍潘孟安供爆料? 王鴻薇:與謝幸恩沒聯繫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持續來看到黃國昌跟拍疑雲,如今牽扯出在2023年,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遭到偷拍的案件,而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在同年9月承租同棟大樓的停車位,甚至地址填的還是法務部記者室,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火大喊告,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反嗆抹黑。

記者盧怡靜說:「時間回到2023年12月,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他的租屋處遭到偷拍,後來證實整起事件是一場烏龍。」

立委(國)王鴻薇(2023/12)說:「潘孟安在台北沒有房子沒有關係,因為有財團提供給他。」

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2023/12)說:「短時的工作租屋,怎麼有影射各種,我認為大可不必。」

捧著猛料,由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出面踢爆,潘孟安入住台北市萬華區豪宅,疑似遭到廠商供養,為此潘孟安拿出租屋合約自清更火大提告,而一、二審法院判王鴻薇敗訴得賠償50萬元,只是事件落幕後如今又浮現詭異之處。

立委(民)林楚茵說:「我,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林楚茵,還有我的先生是陸委會的副主委梁文傑,你佈線跟監在我們的停車場底下,受誰指使。」作為同棟鄰居,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疑點,這張爆料照片指出,潘孟安座車就停在地下4樓,車牌、地點相當明確,質疑是非法入侵住宅,平面媒體進一步追查更發現,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曾在此承租停車位。

而從車位租約來看,時間從2023年9月28日,到隔年3月28日總共6個月,期間懸掛「租賃車牌」月租要5千元,尤其通訊地址登記在法務部的記者室,不過根據了解謝幸恩,雖然上班地點也在法務部,但平時似乎住在新北市五股,日常用機車代步,卻大老遠跑到萬華租車位。

立委(民)林楚茵說:「我認為這件事情,必須要讓檢調來查清楚,我不排除來提告。」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拿手上掌握的電視台,不是在監督執政者,不是在監督當權者,而是對於監督政府的人,發動抹黑式的攻擊。」

回擊遭到抹黑,但疑似被同樣的手法,遭到跟拍的行政院政委陳時中,火大譴責。行政院政委陳時中說:「如果有人藉著揭弊的名義,來侵犯個人的隱私,那進而行抹黑之實,那我相信這是不應該的啦。」這話沒有說死,跟拍爭議如雪球越滾越大,還得時間還原真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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