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狗仔集團」爭議延燒 黃帝穎:涉犯2罪、若有港中資違反國安法

黃國昌「狗仔集團」爭議延燒 黃帝穎:涉犯2罪、若有港中資違反國安法 | 華視新聞
圖/取自資料照

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狗仔爭議持續延燒,今(9)日又爆出今年6月,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現任經濟部長龔明鑫也遭狗仔跟監,進一步追查,發現跟監車輛的租車人疑似是黃國昌的前助理。對此,律師黃帝穎就指出,黃的狗仔政治跟監不受新聞自由保障,涉犯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最重處五年徒刑;若有港、中資資助狗仔跟監4院長府院黨3大秘書長,涉違國安法處3年以上10以下徒刑。

黃帝穎表示,《鏡報》報導,黃國昌長期養狗仔集團跟監政治人物,對象包括行政院長、監察院長、府院黨三大秘書長、立委、監委、警界最高首長等。今年6月,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現任經濟部長龔明鑫也遭狗仔跟監,當時龔明鑫透過警方進一步查出,跟監車輛的租車人疑是黃國昌的前助理。

黃帝穎質疑,4院長、府院黨3大秘書長都遭跟監偷拍,而黃國昌一再迴避養狗仔政治跟監的資金來源問題,大量跟監的狗仔費用,恐不只週刊估的千萬元,錢從哪來?

黃帝穎指出,黃國昌狗仔政治跟監不受新聞自由保障,涉犯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最重處五年徒刑。依據大法官釋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追訪,黃國昌指揮狗仔政治跟監政敵,既不是新聞媒體,更不是採訪,不受「新聞自由」保障,而是違反刑法及個資法的犯罪行為,若有港資、中資資助狗仔跟監4院長府院黨3大秘書長,涉違國安法處3年以上10以下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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