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戒嚴風波1週年 李在明:以國家權力犯罪 應如同追究納粹戰犯般處理

韓國戒嚴風波1週年 李在明:以國家權力犯罪 應如同追究納粹戰犯般處理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 李在明 臉書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南韓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於去年12月3日實施緊急戒嚴,戒嚴風波迎來1週年,韓國總統李在明今(2)日表示,像是透過拷問致死、捏造案件讓無辜者入獄,或發動軍事政變顛覆國家等,這種以國家權力侵犯個人基本人權的行為,「應如同處理納粹戰犯一般,只要活著就要接受刑事處罰。」

韓國戒嚴風波週年 李在明說重話:應如同追究納粹戰犯般處理

根據《韓聯社》報導,李在明在今日的國務會議開場發言中,提及過去1年間克服「12.3緊急戒嚴」的過程後表示:「不能在這裡停下」。李在明表示,去年12月3日,韓國人民以鮮血爭取而來的民主與憲政秩序迎來重大危機。但由國民集體智慧所點燃的光之革命,掃除了內亂之夜的黑暗,再次開啟了明亮的新曙光。

李在明說,由這場偉大的光之革命孕育而生的國民主權政府,在過去6個月全力以赴於恢復民生與國家正常化。雖然起步比其他國家晚,但已順利完成關稅談判,也確定建造核(動力)潛艦,將國家戰略能力提升了一個層級。民生經濟同樣正在快速恢復穩定,並準備邁向成長。

李在明指出,政府將向參與阻止非常戒嚴、捍衛憲政秩序的國民頒發表彰等具有意義的證書,並將制定方案,讓國民的辛勞與國民主權精神得以代代記憶。而李在明也詢問了「廢除國家暴力犯罪追訴時效並不適用受害者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法案再立法推進情況,並叮囑「似乎需要加快速度」。

李在明指出,像是透過拷問致死、捏造案件讓無辜者入獄,或發動軍事政變顛覆國家等,這種以國家權力侵犯個人基本人權的行為,「應如同處理納粹戰犯一般,只要活著就要接受刑事處罰,並在遺產範圍內讓繼承人也承擔責任到底。只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才能防止重演。」

韓國戒嚴風波事件回顧

韓聯社也回顧了當時緊急戒嚴的事件過程:去年12月3日,尹錫悅於晚間10時27分突然宣布實施非常戒嚴。在戒嚴被解除前的6小時內,他向軍警指揮部下達「就算要開槍也要破門進入國會」、「逮捕國會議員」等指示,情勢極為緊迫。

從布告發布後的晚11時30分起,到國會通過戒嚴解除要求案為止,尹錫悅共6次致電國家警察廳長趙志浩。他一再指示趙志浩:「要進入國會的國會議員全部逮捕,全抓起來。那是非法的。國會議員全都違反布告,給我逮捕。」

尹錫悅在凌晨0時30分到1時之間多次致電在國會現場指揮的李司令官,詢問情況後下令:「還沒進去嗎?到本會議場,把4名議員一人一人扛出來。」當議場內的議員人數接近解除戒嚴的表決法定人數時,他再次致電李司令官,施壓說:「還沒進去?在幹什麼?破門進去把人拉出來。就算要開槍也要破門進去,把人帶出來。」

尹錫悅覺得國會議員的進入管制未能有效阻止後,於凌晨0時20分致電郭司令官,催促說:「就算用斧頭砸破門板也要進去,把人全拖出來。」最終,國會於4日凌晨1時3分通過了解除戒嚴的決議案,但尹錫悅仍未停止下達指示。

尹錫悅之後仍致電李司令官表示:「即使已經解除,我再宣布兩次、三次戒嚴就可以,所以繼續執行。」最終,尹錫悅於4日凌晨4時26分宣布解除非常戒嚴。隨後,由前總理韓德洙主持的國務會議正式批准解除戒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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