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滾床單事件」查證對象 胡婉玲5點聲明駁:新聞走向由周玉蔻決定

遭指「滾床單事件」查證對象 胡婉玲5點聲明駁:新聞走向由周玉蔻決定 | 華視新聞
圖/華視新聞

吳欣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在節目上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蔣孝嚴「滾床單」遭提告,一審被判刑1年6個月,目前進入二審,法院傳喚民視編審,對方指查證對象為民視前副總經理、中央社社長胡婉玲。對此,胡婉玲也發出5點聲明回應,今(10)日在立院受訪也表示,當初民視有將查證資料傳給NCC,「各位好奇可以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調閱資料」。

胡婉玲表示,看到媒體報導,高院開庭提及她,為免眾人過多臆測,便憑著記憶說明。首先當年她是民視新聞的副總經理,不是周玉蔻政論節目的製作人,並非節目決策者,指出該節目實際製作人就是周玉蔻,由於周是出身聯合報系的資深媒體人,公司內部同仁都很尊重她的意見,每天的新聞走向由她決定;第二,查證新聞疑慮,應向事件相關人查證,而不是向新聞單位主管求證,今天這些說法,不符合新聞原理;第三,按工作分派,新聞部會由編審或法務向主持人周玉蔻、與談人蔡玉真本人查證,再回報新聞各階組織;當時自己擔任副總經理,依權責,不可能鉅細靡遺地管同仁怎麼查證。

胡婉玲透露,後來周玉蔻公開向張淑娟道歉,民視主管們開始覺得事情真相難辨,因此公司決定,除非張淑娟小姐派有代表出席節目,否則不同意繼續討論此話題,並且先行停播周玉蔻在新聞台的節目;在選戰過後,再停播其在台灣台節目,以示負責態度。如今本案所有資料與事證均已在司法調查中,她尊重司法,同時目前全力專注中央社業務,不便對舊案過多評論。

胡婉玲今赴立院備詢,面對媒體詢問,她強調到目前為止,看到的資訊來自媒體,相關人員到底說了哪些,她還必須進一步了解,強調個人立場已寫在臉書,而根據她的記憶,NCC當初非常關心這件事,有要求民視把查證過程逐一交代出來,當時是傳PDF檔案到NCC,各位好奇可以NCC調查資料,至於是否會出庭?她說「法院通知我,我會尊重司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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