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告若洩密最高判7年 黃國昌:處分出來後不要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19日召開機密會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離開會議室時,將機密資料攜帶出去,民進黨團偕同律師,今(22)日就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罪嫌,到北檢告發。黃國昌再次出面回應,表示等到不起訴處分出來後,到時候都不要躲起來。

持續緊咬黃國昌,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書記長陳培瑜,22日協同律師趕赴北檢,針對黃國昌19日將國防外交委員會上,機密資料攜出委員會外1分15秒,代表民進黨團進行告發。

立院民進黨黨團書記長陳培瑜說:「是什麼原因,你會突然在樓梯的轉角,或是你已經下到一樓,你才突然想到啊,我手上有機密文件,我要刻意的懷疑這就是一個,刻意,蓄意的,預謀的動作,要把機密文件帶出去,做任何的事情,他自己必須公開說明。」

要請檢調介入偵辦,釐清到底有無翻拍事實,民進黨團正式告發,黃國昌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恐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在攝影機死角那關鍵42秒,高雄市基進黨議員張博洋也實測到底能拍幾張照片,碼錶一按趴在地上一張兩張趕快拍,分秒必爭手酸了還是不能停。

高雄市議員(基)張博洋說:「42秒之內快速的話,可以連拍37張照片,而且還可以從從容容遊刃有餘的走出去。」調閱監視器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重回現場模擬當下情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質疑又在樓梯間死角逗留,究竟目的為何。

立委(眾)黃國昌說:「等到檢查官的不起訴處分做出來了以後,他們被狠狠打臉的時候,千望不要躲起來,我的奉勸是,在立法院裡面,好好該做一個立委,該做的事情。」從黃國昌攜出機密報告開始,雙方連日來隔空互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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