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災19死!傳林清水控徐榛蔚負責 縣府:皆依程序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花蓮地檢署偵辦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案。14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光復鄉公所等相關地點,並約談鄉長林清水等人,訊後以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偽造文書等罪將林清水聲押獲准。而週刊報導,林清水喊冤之外也指控災害發生時,地方指揮官是縣長徐榛蔚,不能只單方面究責他。至於究責層級是否會持續升高到花蓮縣長徐榛蔚?花蓮縣政府回應防災作為,皆依程序辦理;檢調則表示一切都依法偵辦中。

    記者(1.14)說:「有沒有(話)要跟鄉親說的。」花蓮光復鄉鄉長林清水,14日晚間被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提問不發一語,在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被鄉民痛批還被檢調聲押獲准,如今究責層級可能持續往上追。

    根據週刊報導,林清水遭聲押後情緒激動,除了替自己喊冤,認為鄉公所人力物力不足,無法獨力執行大規模撤離,還多次指控縣府未提供足夠支援,而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發生時地方指揮官是縣長徐榛蔚,但她在溢流發生前還出國,還說自己已經盡力,不能單方面究責他。

    而根據災害防救法規範,各行政首長應視災害規模,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擔任指揮官,除此之外兩人也可能有刑法罪責,非本案律師陳君瑋說:「(鄉長)有指揮監督防治的責任,事先的警告,都必須要由縣長來做相關的發出警告,縣長沒有這麼做,鄉長也沒有這樣做,所以他們就觸犯了,刑法的廢弛職務釀災罪。」

    週刊也報導,檢調取得資料顯示,花蓮縣府在被多次示警通報後,沒有確實執行疏散,而鄉長林清水,陳報疏散數據有誤,忽略災前警戒,花蓮縣政府新聞科長李冠霆說:「檢方未公開的內容,我們花蓮縣政府不便也不多以評論,重申所有的防災作為,皆依照災害防救法相關的程序辦理。」

    馬太鞍溪堰塞湖降挖工程,昨(26)日達預期目標湖水幾乎見底,施工人員進出路線一度因崩塌受阻,順利撤離後跟親友團圓擁抱,但洪患重災區還有鄉親,還在苦尋家人甚至天人永隔,針對究責,檢調表示涉及偵查不公開,但都依法偵辦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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