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26)日在院會裁示各部會,在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合法資格確認前,任何資料都不能提供給她。對此,李貞秀在臉書寫下,冤枉你的人比所有人都清楚你的冤屈。但有關李貞秀解職一事,內政部說應由立法院來執行,但立法院回函表示,立院是合議制機構,無法由立法院單方面決定,立委的資格和去留。
無論機密或非機密資料,在李貞秀立委資格確認前都不得提供,對此李貞秀發文寫下,冤枉你的人比所有人都清楚你的冤屈,事實上在她就職前,內政部就已多次函文給,李貞秀及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應依《國籍法》第20條,在就職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若一年後沒辦法完成就得依法解職。
據了解2月13日立院回函給內政部,但並未提供相關書面證明,周萬來函覆內容更重申,《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立院所管,立院是合議制機構無法由院方,單方面決定立委資格以及去留,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解職的權力是在立法院,但是立法院如果硬是不讓她解職,法律的責任是在立法院這裡。」
李貞秀身分認定問題,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研議,將提報黨團協商討論,但何時協商並無消息,隨著立院開議李貞秀國籍問題,朝野持續攻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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