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發聲:根據兩岸國籍法 李貞秀自動喪失中國籍、甚至能選總統

呂秀蓮發聲:根據兩岸國籍法 李貞秀自動喪失中國籍、甚至能選總統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民眾黨立委李秀貞國籍爭議,前副總統呂秀蓮今(31)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李貞秀根據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後,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不必特別申請。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出示具體證據,否則根據當前兩岸各自實施的國籍法,朝野必需拋開意識型態,依法行事。她也質疑。取得國籍滿10年之外國人,可以參選的公職不只立委,還包括正副總統等,此一法律規定符合當前國情嗎?不必檢討修訂嗎?

呂秀蓮指出,國科會於3月20日發表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民眾對民主制度認同的比例,從2020-2024年由53%降到49%,連一半都不到。

呂秀蓮表示,對此報告至表震驚與痛心。她於3月24日連絡立法院韓國瑜院長辦公室,希望以「政治受難者、前立委與前副總統」三個身份親訪最高民意殿堂的國會議長,提出「民主土石流,誰來擋?」 的緊急呼籲。

呂秀蓮說,長期以來朝野從政人物漠視法律,甚至達反憲法的重大原則,特別針對陸配參政問題及預算審查呼籲立法院並提醒國人同胞台灣的民主土石流問題。

她特別指出:

1. 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滿10年之外國人(包括陸配),可以參選的公職不只立委,還包括正副總統、四院院長及縣市長等共10項公職。此一法律規定符合當前國情嗎?不必檢討修訂嗎?

2.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原則上李貞秀於取得我國籍時即自動立即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李若為「國家工作人員」則「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3. 憲法明訂,總統及立委任期均四年,因此下列當急議題,是否有違憲之虞?籲請朝野各界嚴正看待應對,並審慎依法處理。

(1) 民眾黨擅自將不分區立委任期減半。

(2) 行政院提出八年預算。

(3) 立法院審議八年預算。

呂秀蓮表示,民眾黨於本會期將所有不分區立委除陳昭姿之外,全部解職,另由七位新人替代,其中之一是出生大陸但嫁到台灣、生活超過30年的李貞秀女士,她雖已宣誓就職,但內政部堅持在她出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具體文件前不認可其立委資格。朝野立委各憑意識型態吵鬧數月,此一議題若未適當處理,必將衍生其他憲法與政治問題。

呂秀蓮指出,首先依法言法,「中華民國」國籍法第10條「外國人或無國籍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項公職:1. 正副總統 2. 立委 3. 立法院之外的四院正副院長及委員 4. 特任、特派之人員 5. 各部政務次長 6. 特命全権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7.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8. 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9. 陸海空軍將官 10.民選地方公職人員。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呂秀蓮表示,換句話說,依我們的國籍法,李貞秀有資格參選立委,甚至正副總統,內政部強逼李貞秀提出放棄原生國籍的要求合不合理,基於兩岸關係的敵意和安全威脅難說不合理,但是否合法呢?

呂秀蓮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12條: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呂秀蓮指出,李貞秀根據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後,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不必特別申請。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出示符合第12條的具體證據,否則根據當前兩岸各自實施的國籍法,朝野必需拋開意識型態,依法行事。

呂秀蓮表示,然而李貞秀事件卻衍生出幾項嚴肅的政治問題,亟需立法委員超越黨派意識,認真看待並快速處理:

1. 陸配既可參選立委,也可參選正副總統。這符合當前台灣的國情與民意嗎?美國憲法明列,非在美國出生的公民,不得參選美國正副總統。立法院要不要認真考慮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增訂此一條款,以確保國家忠誠及安全?

2.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委任期四年,為何政黨可以隨意切割不分區立委任期而另行遞補?

3. 連帶關聯的是,任期四年的總統其行政院長為何可以提出下屆政府的預算案?而任期四年的立法委員為何可以審議長達八年的預算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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