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案楊瑞仁被判刑十三年

謝堯天 楊振漢 報導  / 台北市

  他才廿九歲,長相斯文,面對重刑判決也極為冷靜,因為他國票事件被譽為英商霸菱(Barings Bank)事件,而楊瑞仁也被比擬作台灣的李森(Nick Leeson)。去年的八月,楊瑞仁任職國票板橋分公司的一個辦事員,卻一手操控偽造國票,金額高達三百八十七億元的票劵。事件爆發了引起了金融動盪,而國票高層主管陸續下台,甚至有一名經理因而跳樓自殺。

  楊瑞仁到案後經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十二年,但是法官認為這樣的刑度還不足以讓大家知道楊瑞仁的危害,因此判了他十三年的徒刑,併科罰金十億銀元,合新台幣是三十億元。

  楊瑞仁曾經利用犯罪所得同時購買了七輛豪華進口轎車,生活奢華,而且羈押期間又不願協助追索資金,才判他重刑。至於併科罰金三十億元如果拒繳,只能易科六個月的徒刑,而楊瑞仁應該會拒繳服刑。

  如果三審都維持原判,楊瑞仁經過幾次減刑,大約五年左右就可以獲得假釋,而流落在外的資金到底有多少,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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