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滴娟命案大陸法院宣判

黃揚俊 許文男 報導

  去年(1998年)七月間在大陸遼寧省海澄市遇害的高雄市議員林滴娟,案發後大陸公安逮捕四名嫌犯。今天遼寧省中級法院對四名嫌犯分別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並有民事賠償近五十萬人民幣。不過,林滴娟的父親並不滿意,強調主嫌還沒落網,十天內還要上訴。

  大陸中央電視臺報導高雄市議員林滴娟遇害一案,四名嫌犯一名判處死刑,其他三人則處以十四年到無期徒刑的刑責,民事賠償只有近五十萬的人民幣。而林滴娟的父親林萍輝並不滿意遼寧省中級法院的判決,因為在逃的主嫌李廣志並沒有落網,而弟弟李廣達涉嫌提供車輛和毒品卻沒有被起訴,這都讓林滴娟死不瞑目。

  林萍輝強調,這四名年齡都只在十八、九歲的嫌犯,只是拿錢辦事;擔心大陸方面草草結案。林萍輝希望以此為範本,讓台灣人去大陸有所保障,決定和高雄市黨部在十天內提出上訴,即使傾家盪產也在所不惜。(黃揚俊、許文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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