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詩琪 王永秦 報導 / 新北市
明知對方酒駕不勸阻,還搭對方便車,出車禍的話,也難辭其咎。台北縣有一名男子就搭乘酒後駕車朋友的便車,結果半途出車禍,這名男子因此重度殘障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一千四百萬。不過法官認為他也得負一半責任,判決只能獲賠五百三十九萬元。
杵著枴杖,一跛一跛吃力的前進,楊先生說,原本的他行走自如,卻因為一場車禍,害他重度殘障還沒了工作。當時他和朋友喝酒吃飯,對方喝醉了酒,說要開車載他回家;他不以為意,搭了便車,沒想到卻在路途發生車禍。
他一氣之下告上了法院,要求酒醉駕車的朋友要賠他一千四百多萬。但法官認為,當時的他也沒有及時勸阻,所以賠償減半。朋友酒醉駕車,他沒有勸阻,法官判決應該負一半責任,他心服口服。只是這場車禍留下的教訓,讓他再也不敢喝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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