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怡君 林志堅 報導 / 台北市
轟動一時的彭婉如命案,案情到現在還是膠著,但因為當時警方鎖定兇嫌可能是一名計程車司機,引發各界要求加強管理計程車,並對有前科的司機身分多所限制,一名計程車駕駛因此提出釋憲,認為已經侵害工作權。大法官會議做出解釋,認為並不違憲,但顧及要讓改過自新者,有自力重生的機會,這項規定必須隨時檢討改進。
當年轟動一時的彭婉如命案,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彭婉如在搭乘計程車出門之後,慘遭歹徒殺害,警方鎖定歹徒很有可能就是一名有前科的計程車司機,還特別修法規定,凡有過重大前科,不能再開車。一名曾經犯下殺人未遂罪的駕駛就向大法官陳情,希望他法外開恩,否則他實在無法生活下去。實在無法修改法令,但是個案如果真的改過自新,法令可以再放寬,大家都覺得很贊同。彭婉如命案讓人遺憾,駕駛朋友也說,不要忽略了他們的貢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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