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晉豪 陳昭仁 報導 / 新北市
國立體育學院一名男學生鄭皓瑋,四年前從林口搭乘統聯客運返回南部家中,因為售票員超賣車票,讓他站著上高速公路,途中因為緊急煞車撞擋風玻璃受傷,這名學生因此失去左腎。法官認為售票員也應該負責任,判決他和統聯各賠133萬元!
四年前的中秋節前夕,在林口念體育學院的鄭皓瑋,就是夾雜在這一大排的乘客裡,準備搭統聯客運回家。回彰化,得走高速公路,誰都知道,長途客運沒有賣站票這種事,偏偏,假日人多,賣票的小姐還請大家擠一擠。
沒想到,司機一個緊急煞車,鄭皓瑋也因此失去了左腎,該找誰負責?當時車票就是謝曾富美賣出去的,她說,自己可沒叫乘客站著回家,怪就該怪司機為了搶生意,才會闖下大禍,不過,統聯的反應很直接。雙方爭執不下,法官認為兩百六十萬的醫藥費,代售車票的謝曾富美得負擔一半,雖然官司還會上訴,謝天謝地的是,看了一下,現在總算沒有乘客是站著回家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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