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罵法警 判賠兩萬罰款

書記官罵法警 判賠兩萬罰款 | 華視新聞

李奕賢 史恩銘 報導  / 新北市

  書記官罵法警五字經,代價是什麼,答案是一個字四千元再加一份悔過書,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11月15日,板橋地檢署有一名胡姓的書記官,因為要趕時間上班打卡,就將汽車停在法院的門口,但因為板橋法院規定,除非是有停車證或執行公務的車輛,否則一律不能進入院區停放,因此有一名劉姓的法警就上前勸導,沒想到書記官不但不予理會,還大罵五字經。

  法警一氣之下就控告書記官妨害名譽,事發後,記書官對自己不當的言行,感到十分的後悔,檢察官考量他沒有前科,而且平時工作表現良好,所以將他予以援起訴,但條件是罰金兩萬元、一分悔過書,還要向這名法警公開道歉,身為司法人員,竟然還公然挑戰公權力,這樣的風紀,的確應該好好檢討一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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