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 禁止歧視精神病患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初審通過,媒體使用歧視性字眼報導精神疾病相關新聞,可能挨罰。例如像「瘋漢」、「人魔」、「不定時炸彈」等形容詞,未來都將明文禁止。

  這是去年二月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及媒體觀察基金會抗議聯合報在報導台北市氣爆案以及台南市流彈誤殺少女案,過度渲染及污名化精神病患,要求聯合報道歉。

  為了避免社會對精神病患持續存在刻板印象,立法院審查「精神衛生法」,並且初審通過新增加對媒體報導的限制,未來不得以瘋漢、人魔、不定時炸彈等形容詞,否則將挨罰,以免誤導大眾並污名化病人。不過要等到正式實施,還必須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這也代表台灣人權的一大進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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