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7 17:14
/ 台北市
身染愛滋病的陳姓毒犯,去年四月遭警方緝捕時,竟然猛咬一名執法警員的左手臂,導致警員一年來必須定期檢查、飽受煎熬。檢察官認定,陳姓毒犯明知愛滋病是不治之症,還惡意咬人,已經有不確定殺人的故意,昨天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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