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搶匪的變搶匪 法官重判七年刑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男子曾經奮勇捉賊是優良市民,去年八月結交損友,連續搶超商,法官依一罪一罰,判處這17人一共三百○三年,這名男子是初犯,也被判刑七年,庭長認為重罰才能嚇阻。

  點起三柱清香,王爸爸拜神明保佑,讓他們能夠打贏官司,因為他的兒子,旁邊這個年輕人,去年八月和朋友結夥搶劫超商,後來警方破案發現這是一個搶劫集團,在高雄縣是連續打劫惡名昭彰,於是法官以一罪一罰,判處集團裡的17名共犯,一共三百○三年,而王姓男子,就算個是沒有前科的初犯,也判了七年重刑。

  法官的七年,是希望達到嚇阻社會犯罪,但是兒子的七年,對於王爸爸來說,似乎是太過於沈重。兒子的懺悔,爸爸的心疼,但諷刺的是,王姓男子幾年前還是奮勇抓搶匪的優良市民,但卻因為踏錯一步,現在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鍾昀燕 劉漢生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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