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4 12:00

51刀殺嬰判7年 "凶母"放棄上訴

劉世怡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台北縣一名狠心媽媽,去年劈腿產子後,擔心男嬰是情夫骨肉,竟持刀猛刺四個月大男嬰五十一刀致死。法官輕判這名媽媽七年徒刑,還送書鼓勵她改過自新,最近法官收到這名媽媽從看守所寄的「讀書心得」,說自己知錯了,失去才會懂得珍惜。

  抬下來的是小男嬰冰冷的遺體,而後面被送上救護車的,就是男嬰的媽媽。她持刀猛刺四個月的親生兒子,連砍五十一刀,把孩子殺了。目的只為了擔心男嬰是情夫骨肉。一審,男嬰的媽媽,被依殺人等罪名,重判十五年。上訴二審,法官輕判她七年徒刑,審判長當庭送她<步向心中安寧>、<這份情傳下去>等十一本勵志書籍,並建議她放棄上訴盡早服刑,才可以盡早展開新生。

  男嬰媽媽看完書,有感而發寫了讀書心得,寄給審判長,並聽取審判長的建議,放棄上訴。就連檢察官,也感受到她誠心悔悟也放棄上訴,因此全案定讞。簡姓女子為當時痛下毒手,殺害親生兒子付出代價。現在得作完七年牢,才能出獄重新作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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