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一名彭姓女鋼琴老師33歲參加網路婚友社,認識徐姓電子工程師32歲交往3年後,於去年3月辦訂婚和結婚,但女方家長嫌下聘金飾太寒酸,拒絕男方要求的支付訂婚三桌酒席錢,導致新人從新婚夜就開始吵架,也無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且新娘第二個月就不告而別,並回去同一家婚友社參加未婚聯誼,還被「華視」晚間新聞拍攝報導,新郎看到新聞畫面後,氣憤難耐,憤而向法院訴請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婚聘贈與物和花費。
苗栗地院日前判決女方應返還36萬元聘金和價值10萬元的鑽戒、金飾及1萬7千元花費,彭女不甘示弱,也以家暴為由,向法院主張徐男應給予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但彭女提不出徐男家暴證據,故駁回所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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