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153萬罰金 台灣漁船獲釋

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討海人生活真的很辛苦。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上周四(7號)清晨通過菲律賓海域時,遭到菲國船艇強行登船檢查,人船都遭到查扣,六名台印船員都被留置在船上。最新消息,船長繳交五萬美金,大約新台幣153萬行政罰鍰後,菲國已經銷案,今天下午已經釋放漁船和船員。

屏東縣琉球籍的「昇豐12號」,七號清晨從東港出航,準備捕撈黑鮪魚,沒想到在菲律賓交界海域找漁場,都還沒有準備下網,就被菲律賓的官船強行登檢,船上六名船員加上船長全都被查扣,留置在船上。

船長太太賣了金子還貸款,耗盡畢生積蓄,一共花了153萬,就是為了要救先生。經過一個星期的交涉之後,終於有好消息傳回台灣,菲律賓准許銷案,在14號下午船員已經起程回台。船長太太認為台灣政府太軟弱,痛罵政府。

因為類似案件不斷發生,兩年前「廣大興號」也是因為海域認定問題,台灣漁船遭菲律賓官船掃射,導致船長洪石成死亡;這次「昇豐12號」也面臨同樣問題,雖然幸好保住一命,但難保類似狀況不會再度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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