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孕妻勒斃賊 勇夫被判「有罪定讞」

護孕妻勒斃賊 勇夫被判「有罪定讞」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勒斃賊護孕妻,2審確定有罪定讞!2014年10月25日晚間,台北市男子何柏翰(31歲)的家遭竊賊張俊卿(47歲)闖空門,護妻心切的何男,和竊賊扭打,並將對方勒斃,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何男上訴堅稱正當防衛,請求改判無罪,高等法院二審今上午宣判,改判他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法官判定 護衛過當】

判決指出,何柏翰當時與孕妻回家,突遭躲在家裡的小偷揮拳攻擊,又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兇器,危急之下與小偷扭打,推壓對方臉部並拉緊衣領,屬正當反應行為,但何男見到小偷呼吸困難、手部發抖、臉色蒼白後,仍持續壓制並拉緊對方衣領,直到警察獲報趕來時,小偷已雙眼緊閉、臉色發黑全身癱軟,警察將他上銬時已無意識,明顯窒息死亡,因此何男這部分屬防衛過當。

此案一審判何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高院認為何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因此減1個月,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雖免坐牢 律師:求償恐百萬】

何男的律師張宸浩表示:「此案一審判有罪,二審要改判無罪的機率本來就不高,雖然給予緩刑不用坐牢,但我們擔心的是對方有提附帶民事求償數百萬元,民事庭有可能參考刑事判決而判賠。」

張強調,此案具高度指標性,如果民眾遇到小偷侵入家中,又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帶兇器,到底怎麼樣防衛才算「不過當」?(圖片來源/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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