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秦偉涉嫌性侵八名女子,被求處41重刑,今天下午北院開庭,秦偉面對鏡頭再度喊冤,說兩人當初交往,四年前就分手了,不懂對方為何忽然告性侵,強調自己是清白的,而被害女子則是沒有出庭。
穿著西裝來到法院,秦偉為了性侵案,來到法院開庭,被求處41年重刑,他覺得委屈,去年七月,秦偉被控告,對八名女子半推半就性侵,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秦偉猛喊冤,說自己跟對方曾是男女朋友,分手四年多了,哪知道會突然變這樣。
被害女子沒在法院現身,究竟秦偉的說詞,到底是他的推託之詞,還是前女友的不實指控,得看法官怎麼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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