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0 19:16

乳瑪琳驚傳用過期回收奶油 勒令全面下架

乳瑪琳驚傳用過期回收奶油 勒令全面下架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乳瑪琳驚傳使用過期回收奶油,再製成超過90萬公斤的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且多已流入市面,桃園檢調到場查封現場5座違規油槽共4萬3000公斤油品,並勒令全面回收所有產品,最高處以2億元罰鍰。

桃園地檢署前天(8日)指揮桃園市調處、桃園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署,到遠東油脂工廠進行稽查,當場查獲業者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共製成90萬6000公斤的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立即封存現場違規油槽5座共4萬3000公斤油品,並勒令遠東全面回收所有產品,目前業者已主動回收49.76公斤,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其回收情形。

衛生局表示,追查製程發現業者疑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再製成成品,因業者無法釐清批號,將擴大回收保存期限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產品。

衛生局指出,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回收逾期乳瑪琳再製,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法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並將問題產品原料沒入銷毀。

衛生局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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