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3 15:15

殘殺小燈泡王景玉免死 全國人花1720萬養他

殘殺小燈泡王景玉免死 全國人花1720萬養他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5月是台灣的報稅季,大家都勒緊口袋,就因為納稅完大失血。但昨天(12日)震驚社會的殘殺3歲女童「小燈泡」23刀的兇嫌王景玉,卻在一審因罹患精神疾病被依《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判處無期徒刑,全案若就此定讞,國家將為王的牢獄生活支出1720萬餘元。

雖然有支持廢死的專家指出,王景玉一案,應該從毒品用藥、精神問題、社會教育,3方層面探討,才能徹底改善此類情事發生,但多數民眾仍難以接受,紛紛舉例,有太多殘殺民眾的兇嫌,透過《身心障礙》得以躲過死刑,這也讓廢死和反廢死議題,在重大社會事件再度發生時,像鬼打牆一樣屢次躍上社會輿論,激烈正反交戰。

不過有法務部獄政官員透露,若該案無期徒刑定讞,依法最快25年才可聲請假釋,如果王景玉在監無期徒刑一生,獄政系統將負擔所有費用,依受刑人每年平均花費17萬到18萬元,加計物價、國人男性平均餘命77歲,王男可活約44年等因素,王男關押期間花費1720.4萬元,形同全國人民埋單;雖然《監獄行刑法第 33 條》規定,受刑人可勞作補貼坐牢費用,但此條法規,卻不適合每一位受刑人,因為在獄中賺錢的受刑人,必須是情況良好、符合條件的受刑人才可適用,而王景玉目前被認定「思覺失調症」條件明顯不符。因此先暫擱「廢死」、「反廢死」的議題,政府要如何從教育、社福等多方面著手,才能達到最低社會成本支出、最大化公益性,仍待政府傷腦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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