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失竊了18年的機車還有辦法找得回來?!答案是可以的。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的梅林派出所,警方日前在斗六街上發現一名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加上機車沒有懸掛車牌,於是上前盤查,一查才發現,原來該名男子所騎乘的50CC機車是失竊車輛,而且是18年前失竊的,當時,林姓機車騎士稱是朋友借的車,友人到案證實此事,但該機車確實是18年前一名女大生所有的。
警方找到資料通知原車主黃小姐,她第一時間還以為是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後來到警局之後發現是真的,覺得很高興,她說當時這輛機車才買一個月,停在租屋處一樓,結果就被偷走了,如今,18年過去了,黃小姐已經從女大生變成人妻、人母,車車回來了,她說將會再找托運公司把這輛機車運回台中。而林姓騎士和友人則是以竊盜和贓物罪嫌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