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報導 / 新北市
讓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房東張淑晶,又告人了!這次她告的,竟是知名眼科醫院院長!
張淑晶向新北地院提告指稱,她跟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是好友,常一起投資,2006年盧女購買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新店等房屋,由於每月要高額貸款,請她相助償還幾百萬元,但盧女始終未還錢,因此對盧女提出兩件民事訴訟,請求盧女先還她共1百多萬元,不過因張女提不出任相關匯款證據,證明她確實有借錢給盧女,法官因此判張女敗訴。
張淑晶先在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提訟指出,她跟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是多年好友,常多次合作投資股票、不動產買賣等。2006年7月盧女購買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一處連號五樓住宅,跟銀行貸款而設定抵押權5400萬元,由於每月要負擔14至16萬元房貸,為減輕還款壓力,情商她數次幫忙代償貸款,金額超過數百萬元。
不過張淑晶指控,直到2009年初盧女將房屋賣出,都沒還錢,因此先要求盧女償還51萬元。
但盧女否認有此事,並反駁若真有此事,也已發生近10年,為何張淑晶遲到今天才提告?根本是因為兩人有其他訴訟糾紛,引起張女不滿而挾怨報復,又當時她擔任眼科醫師年收入300萬元,豈會付不起貸款?
盧女反指控,復興南路房屋是張女購買,因張女見她身為醫師,可以爭取銀行高成數、低利率房貸,才借名登記在她名下,並稱會給她豐厚的人頭費用,但張女除將該處隔成多間小套房出租,2009年也將房屋轉手賣出,但至今仍未給她任何人頭費用。
雖張淑晶提出匯款單據、存款存摺等,但法官認為此僅能證明兩方有數度金錢往來,無法證明張女有替盧女墊付任何貸款,判張女敗訴。
另張女在新北地院提訟,表示幫盧女代墊她購買新店明水漾宅127萬餘元,要求盧女先還51萬元,此案中盧女不僅沒出庭,也沒提任何訴狀說明,但法官仍因張女未能提出任何事證證明有幫盧女代墊貸款,判張女敗訴;兩案均仍可上訴。(資料畫面/眼科官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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