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歷經2個月調查,昨天(17日)上午,檢方再提訊在押的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人,北檢在10點半的偵結記者會說明,其中何壽川等人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何壽川遭求刑12年有期徒刑,併科3.6億罰金,沒收1200萬美金不法所得,另外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也被求刑10年有期徒刑,罰2500萬元罰金,前總經理游國治遭求刑10年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罰金。
偵查期間因為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被羈押禁見,期限即將屆滿,今移審北院、開庭。晚間10點左右裁定何壽川無羈押必要,以4億元交保候傳,歷經80分鐘籌款,今天(18日)凌晨0點20分,何壽川就辦完交保手續,0點30分步出法院,根據交保裁定內容,他遭到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每天早上7時到10時間,必須到博愛路派出所報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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