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一名蘇姓員警因此身亡,此案15年前震驚台灣社會,引發大家對於警察執勤安全的關注,當時嫌犯鄭性澤遭判死刑定讞,歷經了10年的囚犯生涯,去年台中高分檢認為,兇手可能是其他人,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先是釋放鄭性澤,經過1年5個月審查,今天(25日)台中高分院改判無罪,全案逆轉。遭殺害的蘇警兒子聽到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但尊重司法判決」。
2002年1月5日,羅武雄與鄭性澤等6男1女,在台中十三姨KTV飲酒,酒醉的羅武雄開槍射擊滋事,台中警方接獲報案到場,雙方發生槍戰,蘇姓員警率先衝進現場,當時鄭性澤手上也拿著手槍,而蘇姓員警和嫌犯羅武雄均中彈喪命,由於案發當下,羅武雄被認為當場斃命,無法開槍打警,懷疑是鄭性澤偷射子彈,才導致蘇警死亡,加上各種證據也顯示,鄭性澤是兇手,經過三審死刑定讞。
不過在人權團體的聲援之下,檢方以「三角函數的餘弦定理」計算出,羅姓嫌犯並非當場斃命,還有10-15秒時間可以行兇,而且子彈發射位置應該在羅嫌的方位,由於檢方提出新事證,因此鄭性澤得以順利翻案,先是獲釋,今天再被判無罪。(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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