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任職電視台的秦姓女主播,2016年遭前夫找徵信社,拍下和小鮮肉獨處的畫面,當時根據媒體報導,她簽下協議書同意賠償190萬元並離婚,但要求銷毀影片及照片,沒想道事後女主播指控,前公婆向她的主管、友人放話,威脅要跟媒體爆料「光碟內容」、讓她身敗名裂,勒索250萬元,新北地檢署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女主播前公婆雙雙起訴。
根據媒體報導,檢警調查女主播前夫,闖入她的男性友人住處,並拍下畫面及照片,事後前婆婆當見證人,女主播和丈夫簽下協議書,承諾賠償190萬,但前夫不得行使刑、民事告訴權,且對「蒐證資料」有保密義務,付清款項後,應交由律師銷毀。
但檢警調查,沒多久前婆婆跑到女主播工作的電視台,和友人的工作地點,放話表示要爆料光碟內容,要求250萬元平息風波。
但女主播報案後,前公婆表示這250萬元是結婚費、婚後房租、家具及停車費,因他們認為女主播騙婚,才要求賠償,而檢方調查確實有蒐證光碟,雖已銷毀,但不能確定有無拷貝,加上前公婆作為使被害人心生畏懼,而當初雙方婚宴及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女主播都有負責分攤,不能說是前夫因離婚所受損害,金額也沒有超過250萬,因此不採信其等辯詞。
女主播向媒體表示,示前夫不可能不知情,會再向法官請求上訴,同時等收到檢察官的處分書,再和律師研究後續處理。(資料照/翻攝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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