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雅 張國聖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位68歲的婦人,兩年多年到一間美式大賣場購物,因地上有水漬跟葡萄果皮,因而滑倒摔飛,導致右髕骨骨折受傷開刀,她告上法院,求償477萬,審理後,法官二審判賠32萬元,婦人表示,賣場是公共場所,本來就應該維護安全,她因為摔倒,到現在還不良於行,身心受創。
拄著助行器,68歲的婦人走路只能慢慢走,掀開褲子,右腳一道明顯的傷疤,這是兩年多前,她到高雄一間美式賣場購物,卻因為地上的水和葡萄果皮,滑倒慘摔,因此右髕骨骨折,講到哽咽眼眶泛淚,她說當時摔出去的恐怖經歷,到現在想起來都還很怕。
婦人認為賣場是公眾出入頻繁的場所,保持地面乾淨是基本的,她提告求償477萬元,法院二審後判賠32萬,全案還可以上訴,賣場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做回應,而婦人則希望,自己的案例能讓賣場有所警惕,對於安全的維護,能更加小心謹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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