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司法改革決議廢通姦罪 2年來零進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法律可以約束婚姻感情嗎?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已經廢除通姦罪,以亞洲來說,除了伊斯蘭教國家之外,只剩下台灣、菲律賓以及北韓,還保有通姦罪。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廢除通姦罪,但是兩年過去了,沒有任何進度,究竟通姦罪該不該廢除,今天的真相急先鋒帶你一起來看。

通姦罪釀亂象叢生,另一半的背叛攤在眼前,甜蜜的婚姻變成傷痛,律師莊喬汝:「我常常有當事人為了去蒐證所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可觀的,就是說窮盡她的積蓄只為了請徵信社蒐證」,知名命理師外遇老婆請來徵信社,拍下不堪入目的蒐證影片,這是很多人,為了控告配偶"通姦罪"的方法,但這項證據,卻不見得是個利器,律師莊喬汝:「比如說她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大部分是非法取得,通姦罪她是一個刑責在那邊,她看得到而且不好用,而且你用的話還會傷害到你」。

攤開大法官解釋文,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強調立法目的,是為了確保婚姻制度的存續與圓滿,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但諷刺的是,夫妻的忠貞需要靠刑法來維護嗎,當對方的出軌被拍下,在法庭上揭出醜陋面,這段關係,很難再完整,而通姦罪,也可能被性侵者利用,當成武器,

2017年年僅26歲的林奕含,在家裡輕生,她的書裡描述,遭到50歲老師性侵的過程,林奕含:「可以說思琪她終將走向毀滅而且不可以回頭」,但無奈的是,當時她的父母擔心女兒被控告通姦罪,因此無法對老師,提出性侵告訴。這樣的事件你說她要證明她是性侵害與否,那要回到刑法上的規定,可是通姦罪她不管這些她只管是不是跟有配偶的人發生性關係,律師莊喬汝:「如果你出來告我的配偶我就告你妨害家庭,我們過去就有很慘痛的經驗是妨礙性自主沒告成,但是通姦罪就被告成,所以這常常會變成一個不當的武器。」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廢除通姦罪,但是兩年過去了,改革沒有任何進度,法務部統計顯示,違反妨害婚姻和家庭罪的人,男性被告有1636人,比女性還要多,但往往最後,老婆對老公撤告,只告小三的情況,因此定罪人數,女性比率卻明顯高於男性,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其實我們常常看到的當先生有小三,女性通常會比較氣那個小三所以這個法我們常常講是女人為難女人,私人情感,難以用法律來約束,造就了通姦罪,對女性的不公平」,龍應台曾說這是個落後的法律,目前除了巴基斯坦處以死刑,伊斯蘭教國家執行石刑,而亞洲除了台灣菲律賓,北韓還保有通姦罪,其他國家都已經廢除通姦罪,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身為一個婦女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拿回一個權益,不是要告她進監獄,也不是要聘徵信社,我們還有民法可以走坐下談你要什麼。」老虎伍茲就是最有名的例子,他因為多次外遇,和老婆離婚,雙方協議後,付出7.5億元,天價贍養費,對照台灣的因為,通姦罪延伸的亂像,通姦罪不能保證對方忠誠,當雙方感情不在,司法又如何能修補裂痕,或許平和理性協議,才是最好的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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