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不當往來請辭 司法院追究責任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不當往來請辭 司法院追究責任 | 華視新聞
(翻攝公懲會網站)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曾任職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和高院院長,沒想到在任期內,竟然替自己的友人案件提供法律意見,還多次和他宴飲及不當往來,司法院表示,石木欽以請辭,但會追究法律責任。

石木欽涉不當行為請辭 司法院追究責任

司法院指出,高檢察署於108年8月29日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函件,該署偵查訴訟案件審理中疑似關說案件,未發現司法官涉及犯罪,不過經查,有司法官行為失當情事,核轉司法院研處。

司法院說明,經查本院所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已請辭),於86年7月22日起至103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其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

司法院表示,這起案件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也讓絕大多數兢兢業業於崗位上的法官聲譽,連帶受累。司法院對此事件之發生,除感到震驚、痛心與遺憾外,亦將依法追究其應負行政責任,宣示絕弊之決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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