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林志純 報導 / 台北市
接下來也是人權議題的探討!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就接到民眾陳情,當事人遇到警察攔檢盤查,員警查出他曾經持有毒品留下前科,就當眾對他說,用少一點,當事人覺得被誣賴,加上被耽誤時間,所以很不耐煩講話越來越大聲,就被帶回派出所,以社維法送辦!當事人向三重分局督察室反映,說會嚴懲卻沒有下文,三重分局今(19)日提供當時的錄影畫面,力挺員警執法沒有不當。
三重分局長泰所員警VS.投訴人說:「啊我有罵你嗎我有說什麼髒話嗎,(你不用說髒話你就可以違反社維法了),為什麼(你知道嗎)為什麼,我現在違反什麼社維法,(你這個口氣就可以違反社維法)。」三重分局長泰所員警VS.投訴人說:「我給你查證件我也配合我也告訴你,(所以咧啊所以咧)我到底犯了什麼,(嘿啊啊你不行用這種態度啊),啊我是犯了什麼法(就違反社維法咩)。」
很一般的身分盤查,卻吵得不可開交,連一旁的女警都受不了出聲。三重分局長泰所員警VS.投訴人說:「(你冷靜一點啦)你告我你告我你告我,(我們查一下身分而已啦)。」十二日上午十點,三重河邊北街,警方看到莊姓男子手拿一包物品,看到警察就鑽進巷子、行跡可疑,盤查發現,男子有持有毒品前科。
三重分局長泰所員警VS.投訴人說:「(少用一點啦用成這樣)我用什麼,請問我用什麼。」吵到最後,男子被以社維法送辦,事後越想越委屈,才向議員陳情。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說:「你說人家用少一點,難道沒有涉及公然侮辱嗎。」三重分局副分局長許清事說:「男子極度不耐挑釁,以及近乎咆哮的一個言詞應對。」警方釐清當時的密錄器畫面,召開記者會,強調員警執法的正當性,當事人也已經向1999申訴,行政裁處交由法院簡易庭來給公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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