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內2度酒駕被逮正著 男哭求警原諒

吳權原 陳奕寧 盧佩君 報導  / 桃園市

酒後不開車,口號每天都在宣導,還是有人抱著僥倖心態,以身試法。桃園這名男子,20日才因為酒駕出車禍,罰單都還沒繳完,昨(24)日喝了一整瓶米酒後,開車出門,沿路搖搖晃晃,被巡邏員警攔下,酒測值高達0.42。他不斷哭求警察放過他,反而被員警訓斥了一頓,叫他記取慘痛教訓。

「你知道你有喝,你就休息改天再出來就好了」,男子頭低低的配合警方攔查,滿臉心虛,一酒測後果然有喝酒,江姓男子說:「長官拜託你對不起」,苦苦哀求警察網開一面,但酒駕就是零容忍,這時嫌犯還扯出自己根本是個酒駕慣犯,江姓男子說:「長官拜託因為我20日那天才有一張罰單」,事發在24日凌晨,江姓男子喝了一瓶米酒後開車上路,在桃園大觀路口,被警察攔下,不斷苦苦求饒,一直拜託警察,反被員警訓斥。

員警說:「你出事撞死人別人哭怎麼辦,酒駕這東西,每天辦每天辦每天講每天講,你還有僥倖心態」,第一線員警,看過多少因為喝酒開車,家庭因此破碎的故事,當然不值得同情,酒駕已修法祭出重罰,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罰三百萬元,但還是有人罰不怕,難怪員警都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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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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