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13罪成立 共判2年10月 高嘉瑜:會再上訴

林秉樞13罪成立 共判2年10月 高嘉瑜:會再上訴 | 華視新聞
高嘉瑜 林秉樞 / 資料照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高嘉瑜於去年12月1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自身遭前男友林秉樞家暴,林男於12月1日凌晨被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訊後聲押禁見獲准,今年1月25日檢方起訴林男8項罪名,包括強制、傷害、妨害秘密、偽造文書等求刑3年。今年7月15日林男准許交保80萬元,共羈押226天。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30)日下午4點宣判,涉施暴高嘉瑜8罪起訴,總判刑2年10個月。

林秉樞總判刑2年10個月 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主文內容指出,林秉樞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6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有期徒刑5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6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

主文刑度說明, 被告本案所犯共13罪,其中傷害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月,為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總刑度有期徒刑2年10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而林秉樞因確診新冠肺炎未到庭聽判,僅委由律師到庭聽判。

私刑拘禁無罪 高嘉瑜受訪表示:會再上訴

高嘉瑜去年11月11日被爆出遭到林姓男友在飯店裡施暴、限制行動,身上多處受傷,12月1日高嘉瑜現身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說這段時間看見人性最黑暗最恐怖一面,也說自己當下被打到臉腫到自己都認不得,公開了自己的嚴重瘀青照,她也自責識人不明、非常丟臉,但她最後選擇勇敢面對。

在判決出爐後,高嘉瑜接受採訪時表示,「最嚴重的私刑拘禁居然無罪」,這是非常大的傷害,會再請檢察官上訴。高嘉瑜提到,自己所受的傷害並不是只有一個人,更包括10幾位女性,她們受到的傷害一定更嚴重,但卻沒有人出面指控,因為他們怕被報復,更怕成為媒體的焦點,「所以我責無旁貸,必須出來面對這一切」,她提到將會持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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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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