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槍擊案共犯男子 地院重裁6萬交保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學甲區10日凌晨發生槍擊案,掃射88槍的郭姓嫌犯,台南地院裁定2萬元交保,南檢不服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重新審理,台南地院昨(18)日裁定郭男以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這起發生在10日凌晨的槍擊案,台南地檢署核發拘票拘提郭男到案,並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地院11日裁定2萬元交保。而台南地檢署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裁定,郭男以6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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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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