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車廠業代協助出險 車主驚見「假車禍」紀錄

中部綜合報導  / 台中市

來看看這個民眾和車廠之間的出險糾紛,台中一名劉小姐去年4月在桃園一間車廠購買新車,同年11月不慎自撞到保險桿,因此她將證件及文件都交給車廠的業代協助處理出險,但最近保險到期,劉小姐被保險公司告知保費要調漲20%,原因是她去年曾出險2次,讓劉小姐很疑惑,一查之下發現車廠和業代疑似偽造她的簽名,捏造她曾在去年7月發生車禍,加上11月真正的車禍,才會有2次出險紀錄,這讓劉小姐非常不滿到警局提告,車廠回應當時有取得劉小姐全權授權,雙方認知不同會再溝通。

劉小姐和丈夫一起進入警局報案,因為他們發現他們信任的車廠和業代,疑似偽造自己的簽名還捏造了車禍紀錄來辦理出險。當事人丈夫說:「是有2次理賠的紀錄,跟我們當初回廠,所得到的資訊好像有些出入。」劉小姐去年4月在桃園一間車廠,向一名葉姓女業代購買一輛休旅車,同年11月劉小姐不小心自撞保險桿,女業代主動南下協助,劉小姐將文件證件交給對方處理出險手續,沒想到今年4月收到保險公司告知,因為去年出險2次保費要調漲20%,劉小姐和丈夫傻眼調出紀錄,發現女業代和疑似和車廠,偽造了一個7月5日的假車禍紀錄。

當事人丈夫說:「那個日期我跟我太太都沒有發生任何自撞或是事故,我太太是說在咖啡廳跟她朋友,所以是有照片可以證明的。」劉小姐強調自己沒看過這份紀錄,上面的簽名也不是自己的筆跡,律師分析如果真的是偽造車禍紀錄來辦理出險,會觸犯許多法條。非當事人律師林柏宏說:「這部分當然就有詐欺的問題,是一個偽造的出險,就會涉及到偽造文書。」

對於劉小姐和丈夫的指控,車廠這樣回應,車廠發言人說:「是客戶事先交付證件以及印章,說明授權且充分,以客戶回報交修資訊下來進行出險,我們公司積極與客戶溝通過程中,因客戶的認知不同未能有共識,現在客戶又自行在網路上貼文,內容與事實差距很大。」車廠強調有派人盡力和當事者,取得聯繫或溝通,但劉小姐卻認為在沒事前告知的情形下,上門送禮有騷擾的嫌疑,而且確定會提告,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甚至成了詐保的共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