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擄殺通訊行女店長 三審無期定讞 家屬氣炸

鍾孟翰 報導  / 屏東縣

2021年,屏東縣萬丹鄉發生一起擄人命案,當時一名在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子,被一名56歲黃姓男子,多次跟蹤騷擾,沒想到還被對方開車追撞,最後拖入空屋殺害,當時嫌犯供稱,他是想要救人,才會把人載走。但鑑識人員發現,包含綑綁的方式,以及死者嘴唇上的DNA,認為黃姓男子跟本是預謀犯案,案子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但檢方認為他手段殘,上訴要求改判死刑,如今三審出爐,維持無期徒刑定讞,死者家屬崩潰不能接受。

警方拉起封鎖線,而死者老公蹲坐路旁,沒想到太太就這麼,慘遭殺害,如今兩年過去了,嫌犯三審無期徒刑定讞,家屬無法接受,曾姓死者姑姑戴寧儀說:「我覺得說還是浪費公帑,浪費國家資源。」、曾姓死者老公陳勇志說:「我們還是希望以判死刑為主啦。」

事件回堆到2021年4月,29歲曾姓女子,多次遭黃姓男子跟蹤尾隨,最後不但製造假車禍追撞,後來還拖到空屋殺害,屏東地院發言人王以齊說:「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第一時間,檢方求處死刑,但屏東地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主要是認為,男子犯案時已經56歲,無期徒刑至少需要25年才能假釋,到時候已經80幾歲,再犯率較低,才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檢警認為手段殘,繼續上訴,連當時承辦員警也認為,黃姓男子偵訊時供詞反覆,相當狡猾。

屏東縣警局鑑識科長許清桂說:「當時急切地要找出被害人(陳屍地點),但是這個犯嫌,就帶著我們警方人員到處亂繞。」鑑識單位抽絲剝繭,從死者的身上找線索,包含綑綁的方式,以及嘴唇上殘留的DNA,都再再指向嫌犯對死者,不僅殺害,還有強制猥褻的變態行徑,屏東縣警局鑑識科長許清桂說:「這個加害人又窮凶惡極說,他是為了要急救她,根本完全就否認他對被害人的凌虐。」

到了2023年2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也駁回檢辯上訴,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家屬而言,無期徒刑的定讞,無非是一種打擊,不過因為這起案件,也催生出跟騷法,家屬只希望能用死者的命,換來不再有恐怖騷擾者的社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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