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洪年輝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埔鹽一名17歲少年,7月4日傍晚打工騎單車回家,被經過的員警無緣無故追緝,少年撞上耕耘機,左臉頰撞出長10公分、深1.5公分的大傷口,事後還擔心員警會因此被調職懲處,因為他的志願就是長大當警察,沒想到因為員警執法疏失受傷,律師呂秋遠也認為員警涉及妨害自由、傷害罪嫌,願意免費幫少年打官司。
17歲少年7月4日傍晚被3名警察追的時候重重撞上路邊耕耘機,左臉頰從耳朵到鼻子,撞出長約10公分深約1.5公分的大傷口,縫了17針,身心受創。彰化縣警局坦承員警沒依法穿制服以及出示警徽、證件,造成少年受傷,因此加重懲處,當時帶隊追緝的所長記過調離主管職,2名員警和分局長申誡一次。律師呂秋遠也認為員警執法過程有疏失,律師呂秋遠說:「他(員警)首先認定的是這個少年的膚色,再來就是這個少年的交通工具,其實警方在執行的時候,他可能早就已經預設了,他對於這件事情,他們認為移工該是什麼樣子,所以他們針對這個少年去做這樣的行為。」
呂秋遠同情少年遭遇,更表示願意免費幫少年打官司,律師呂秋遠VS.記者說:「需要我幫忙我一定會幫忙,有可能涉嫌妨害自由及傷害的部分,(免費幫他們打官司對不對),當然當然。」少年已經出院在家休息,他的伯父說少年心地善良,無緣無故被警察追導致受傷,事後還擔心員警會因此受到處罰。少年伯父說:「他也說警察很辛苦,他也擔心說警察會不會沒工作,還是說會被降級。」根據了解,少年的志願是長大後想當警察,沒想到在17歲這年暑假,打工騎單車下班回家遇到警察攔查追緝,歷經驚恐4分鐘後,依然設身處地為警察著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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