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逆向闖國道」 尖峰時段狂開1.4KM撞3車

黃佩華 劉俊男 報導  / 新北市

國道一號林口交流道,每年的車流量,高達六千萬輛次,是全國交流道最高的,上下班時間嚴重壅塞;7月15日晚上八點多,有民眾要下交流道,以為又塞車了,沒想到竟然是有車逆向,而且還不斷和大型車輛,像是公車和曳引車擦肩而過,一路逆向開了一點四公里,沿路和三輛車擦撞,一直到警方到場,才終於停下來!闖禍的駕駛,是七十一歲的老先生,他說,因為路不熟,才會誤上出口匝道,又沒辦法倒退嚕下去,只好硬著頭皮繼續開;除了被開罰最高的三萬六千元罰鍰、還要吊扣牌照六個月,也因為逆向的行為,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國道一號南下的林口交流道前,一片紅紅燈海,大家車速都放慢,原本以為又塞車了,但遠遠卻有明亮的車頭燈,和大家都不一樣,原來,駕駛誤上出口匝道,逆向緩慢滑行,嚇得其他人紛紛閃避。

但有三輛車閃不過、撞了上去,怎麼也沒想到,南下車道卻有車,一路向北逆向!幸好當時,是六的晚上的八點多,車流量不少,又靠近交流道,用路人車速都不快,沒有人受傷,全都只有車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泰山分隊長陳柏安說:「在高速快速道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已納入危險駕駛之罰則。」

肇事駕駛高齡七十一歲,說是路況不熟,才會誤闖出口匝道逆向,但還是被開單,罰最高的三萬六千元,還涉及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律師李岳洋說:「產生了在橋梁上面,公眾往來的設備有公共危險,所以就會構成刑法185條,致身公共往來安全罪,在這種情況之下,最重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

老太太提醒高速公路有車逆向,阿伯竟回,什麼一台是好幾百台,流傳已久的網路笑話,居然在現實生活中發生!警方也特別提醒,如果真的是不小心逆向上了高速公路,應該要放慢速度往外側開,點亮大燈、別熄火,報案後等警方到場幫忙,千萬不要繼續行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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