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祐謙 黃品瑄 楊荏惇 報導 / 基隆市
基隆酒客亮槍威脅,案件已經過了5天,到現在都還沒有抓到人,讓議員質疑難道警方有什麼壓力?是在吃案嗎?加上員警當初因為業者說不需要「受理案件證明單」就沒有開立,也讓資深刑警覺得奇怪,直言就算民眾不想拿,警察也應該要開,否則就會形同變相的吃案,等到案件受矚目後才補開,根本不符合程序。
還沒到營業時間,店家鐵門緊閉,位在基隆市區這間酒吧,4日凌晨被客人持槍威脅,但報案至今已經過了5天,卻遲遲沒有下文,基隆市議員曾怡芳說:「嫌犯的特徵已經非常的明顯,到至今都還沒有破案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警方包庇還是有什麼壓力。」事發在4日凌晨2點多,嫌犯從包包內掏出槍枝,動作熟練還拉滑套,亮槍指著店長威脅,當天中午老闆到警局報案,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後,隔天下午就和報案人確定男子身分,接下來3天,都在嫌犯住家附近埋伏,試圖掌握他的位置,拖了5天都沒有突破性進展,更詭異的是當初警方並沒有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
酒吧老闆說:「警方有問我需不需要啦,我跟他說我只是害怕他們對方來尋仇,我不需要三聯單。」難道業者說不需要,就不用給出報案證明嗎?過去當民眾報請警察處理刑事案件時,會有「三聯單」做為依據,不過為了簡化流程,從110年3月起,不管是什麼形式的案件,只要有報案或備案,警方都會開立受理案件證明單,除了給民眾交代,也是員警自保的一種方式。
資深刑警說:「如果民眾報案後不想拿這張單子,也沒關係但警察不能因為民眾不想拿,就不開立這張證明單,因為這樣案件就會脫管,形成變相的吃案,對民眾的權益損害很大。」基隆警方這次是等案件鬧上新聞版面後,才緊急補開受理案件證明單,當時受理報案時沒符合程序,嫌犯又遲遲沒有蹤影,全案疑點重重,如今出來滅火也來不及,恐怕早已影響民眾觀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