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璇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離譜的公車司機,行經西屯區福星路的時候,看到一名女子小跑步過行人穿越道,他不但沒有減速,還用擴音器對著女子罵髒話,警方已經接獲檢舉,針對未禮讓行人對司機開罰,另外,司機開擴音飆罵髒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客運公司回應,將記大過處分。
公車開在道路上,準備經過路口的時候,前方一位女子小跑步,要過斑馬線,但是公車好像沒有減速繼續往前開,就怕被撞到女子趕緊停下來,公車司機卻朝著她罵髒話,民眾說:「政府的法規是說要禮讓行人,但是在福星路上基本上不會看到。」民眾說:「這個情況在逢甲沒有什麼改善。」這是位在台中西屯區福星路上,附近的民眾都說,即便有禮讓行人的法規,開在福星路上的車輛,似乎都自動忽略。
第六分局西屯所副所長許閏傑說:「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說,禮讓行人的執法標準是,車頭得距離行人3公尺,也就是3條斑馬紋,如果超過就會開罰,強調這名公車司機明顯,沒有禮讓行人已經告發違規,只是司機不只違規,還拿擴音器怒罵行人,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客運公司出面回應,客運公司協理陳旗清說:「看這影片看起來,確實駕駛是有違規,這部分我們會給他,處分懲處記大過,口氣講話非常不當的部分,我們會一併跟他溝通。」客運公司表示,除了記過處分,還會加強司機訓練,還給行人安全路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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