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網路留言須謹慎!高雄一名男子阿哲(化名)在網路論壇看到一篇文章,認為原作者林姓男子寫得太冗長,直接在底下留言三字經辱罵,結果遭對方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阿哲的下場隨之出爐。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阿哲今年2月在網路論壇《巴哈姆特》的「場外休息區」瀏覽文章時,發現林姓男子發布的文章太過冗長,於是用暱稱辱罵對方「XXX,打這麼長誰看得完阿」等內容。
家住台北的林男在瀏覽網站時,看到阿哲文章下的留言,認為對方是在公然侮辱,氣得報警處理,北市萬華分局循線調查,查出該則留言的網友就是住在高雄的阿哲,通知其到案說明。
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依據IP資料、網路頁面截圖、林男與阿哲的證詞等證據,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阿哲須付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天,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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