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 提供人頭帳戶者 5年內限制提領.禁開戶

林佳瑩 林志純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打擊詐騙集團,法務部修正洗錢防制法,新增「交付帳戶罪」加重刑責,現在又有擬定新草案,針對無故提供帳戶給詐團的人,帳戶會遭全國金融機關暫停或關閉,時間長達5年,並拒絕新開戶的申請,另外,被警察機關裁處的告誡者,5年內金融帳戶除了繳水電費外,帳戶金融卡提領金額與網路ATM每日轉帳金額上限一萬元,並且不得使用網路銀行支付

員警VS.外送員說:「你犯了三個罪,第一個你把卡片提供給他人,第二個你領了詐騙贓款。」外送員被員警逮捕,因為他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把金融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還天真地想要報復詐團,把帳戶裡的贓款領出來用,卻當場被抓個正著,員警VS.外送員說:「我們就是要看你有沒有相關詐欺的物品。」49歲的外送員聲稱自己一開始也是被騙,詐騙集團猖獗,利用網路來騙取民眾帳戶洗錢,為了打擊詐騙集團,法務部修正洗錢防制法,更擬定新草案,只要民眾把金融帳戶交付給其他人使用,帳戶會全國的金融機關,暫停或關閉,時間長達5年,並且也無法再申請新開戶。

另外,被警察機關裁處的告誡者,5年內金融帳戶除了繳水電費外,金融卡提領金額,和網路ATM每日轉帳金額,上限1萬元,而且也無法再使用網路銀行支付,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你把帳戶提供給人頭詐騙集團使用,對這種可能未來會使用銀行帳戶,我們要給一些限制他的功能,避免他再犯。」法務部日前才修正洗錢防制法,新增「交付帳戶罪」加重刑責,全力打詐再擬定新草案,預告到16日,蒐集各界意見後,進行內部討論,新草案隨時都可能會上路,就是要遏止詐騙集團,再來詐騙百姓的辛苦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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